),而为继续抢占低空经济新赛道,3月13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计划到2027年,打造合肥、芜湖两个低空经济核心城市,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50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200万小时,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240家左右,争创若干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此外,文件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若干措施》中共包括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支持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支持低空经济科技创新、支持低空制造项目建设、支持低空产品示范推广、支持低空场景开发开放、支持低空经济集群发展、支持低空经济开放合作、支持低空经济投资融资、支持低空经济人才保障等10个方面的措施,单项奖励高达1000万元。由于该实施方案的拟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此次征求意见的期限截止到2024年3月26日,相关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towter@163.com,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低空经济主要包括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飞行保障等环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为此,《意见稿》在构建低空航路航线网、地面保障设施网、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低空监管服务平台等方面均提出具体措施。
如计划合理划设适飞空域,探索低空空域融合飞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供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及起降场地,完善电动飞行器充换电设施、加氢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省级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实现跨省、跨部门数据共享。
安徽还将探索在合肥骆岗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等区域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测试验证低空产品和服务,开发低空商业场景和商业模式。
抢占未来新赛道,科技创新是关键。对此,《意见稿》提出,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头部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飞行器整机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模式创新;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编制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等领域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形成一批国际、国家、地方、团体等标准成果。
在壮大低空经济规模方面,安徽还将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同时推动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头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
未来,安徽有望形成包含低空飞行器整机、动力系统、飞控系统、材料与元器件等企业的完整产业链条。
以应用培育壮大低空市场,安徽计划开发、开放低空应用场景,扩大短途运输、低空物流、公共服务、低空消费等低空规模应用,培育飞行培训、维修保障等低空衍生服务,牵引低空飞行服务业发展。
对此,《意见稿》提出,鼓励各地谋划开发低空特色场景,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如发挥通用航空“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特点,积极开展短途客运服务;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发展eVTOL等新型飞行器短途商业运输模式;将低空飞行器应用到市政管理、巡查处置、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未来,合肥市民将能切身感受到更多低空经济带来的便捷。
比如在文旅消费领域,安徽拟发挥环巢湖生态资源、皖南山水资源等优势,开通连接景区、度假区、主题公园等旅游航线;鼓励旅游景区开展飞机跳伞、热气球、滑翔伞、水上航空和航空模型运动等活动。
在教育培训领域,安徽拟鼓励各地建设航空教育培训基地,向公众提供飞行培训、航空法律普及、飞行驾驶证考证等服务;支持建立航空类职业学校,鼓励与民航院校合作,在交通类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件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若干措施》中明确了很多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例如:对年度飞行达到 1000 架次(起降计1 架次)的A 类通用机场,由省级财政对通用机场的运营公司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补助,每个 机场补助期限不超过3 年,所需资金从省民航发展专项资 金中统筹安排。鼓励各市出台低空经济支持政策, 通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基金投资、降本减费 等方式支持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及低空监管服务平台等低空飞行服务系统,无人机、直升机和电动 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起降及能源保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市开发开放应用场景,重点围绕开辟商业航路航线、提升飞行架次和小时数、创新运营服务模式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和推进举措,引导通用飞机、 eVTOL 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开展市场化飞行,促进低空 “飞起来、热起来”。支持加强低空经济研发 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三首”产品),对研制或示范应用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 录的“三首”产品,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 奖补,最高可达1000 万元。每年梳理发布次年度安徽省公共服务领域低空场景机会清单,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低空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组织供需对接和商业洽谈,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应用。开展低空场景机会落实情况后评估,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优质供应商,示范引领低空产品和服务在大众消费领域的规模应用。发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低空企业上市融资,并按照《安徽省企业上市(挂牌)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奖励。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飞行器制造、应用示范、运营服务等方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或开发区建设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对认定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由省级财政给予 500 万元一次性补助,专项用于低空场景运营、参展办展、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出,鼓励地方同步安排资金合力支 持。支持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所在设区市创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牵头组建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推 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场景共建。对创建成果开展第三 方评估,评估合格的,分别给予相关设区市政府目标管理 绩效考核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