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航飞行服务保障现状
“飞起来”是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诉求。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运营企业数量、机队规模增长显著快于飞行小时增长,飞行量增长结构性地落后于投资(企业数量增量)和产能(机队规模)增量,行业正处于“热度上升、飞得不多”的状态。导致“飞得不多”的原因很多,在现有空域分类、空域管理体制客观条件下,飞行服务保障能力不足成为制约运行的关键。
在飞行审批流程方面,由于通航作业分散、领域广泛,涉及调机转场、作业区任务执行等,加之军民航管制部门均按照地区及管理职能划分三级体系,通航运行往往涉及跨区域飞行,涉及审批部门多、审批流程复杂且周期长。
在通信、导航、监视等基础设施方面,我国低空空域民用通信、导航、监视体系的地面及机载设备基本空白,现有基础设施远不能满足通用航空安全运行需要,长期处于“看不见、叫不到”困境。
在通航气象服务方面,中国民航建立了面向运输航空的基本气象服务体系,气象信息服务和天气预报能力不断提升。但是,缺乏低空的气象观测数据及其预报产品,服务能力满足不了通航运行需求。
在航行情报方面,目前还无法提供针对通用机场的资料和各类目视航图,也缺乏相关目视航图的制作标准。
在飞行服务站方面,目前全国通用机场、通航企业先后建立十数个飞行服务站,但是飞行计划联合审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难以快速确立,而且飞行服务站系统建设接口、标准不统一,相对孤立,难以实现网络化运营。
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政策体系
如何破解低空飞行服务保障阻碍,推进通用航空“飞起来”,已经成为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地方政府、通航企业、通用机场、研发单位关注的热点与关键问题。因此,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成为政策密集发布、试点实施重点领域,不断聚焦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创新,本文梳理改革进展如下:
在飞行计划审批方面,民航局下发《关于落实民航局通用航空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启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功能的通知》,促使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规范和简化通航活动的计划受理和审批开展相应工作,并规范通航运行管理、管制服务、收费政策等。
在低空监视技术应用方面,民航局印发《民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构建以北斗定位信息为核心,兼容各种监视技术的低空空域监视技术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预计到2020 年,大部分低空空域运行的通用航空器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实现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实现全国低空空域监视数据统一管理。
在通用航空航行情报方面,民航局下发《关于开展通用航空情报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通用机场航空情报原始数据收集工作、开展通用航空情报服务产品制作与发布工作,并规定相关工作截止时间。旨在逐步建立完善通用航空情报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通航飞行服务保障能力。
在通航气象方面,民航局明确促进基于互联网的低空气象服务,丰富气象信息共享与服务大数据平台,强化平台的产品供应和服务能力,提高气象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及时性,提高低空天气预报预警的水平。不断改进和优化现有气象情报产品和服务流程。
在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民航局空管办发布《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对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布局和功能定位、建设目标、运行管理等做了系统性部署,并明确提出服务保障单位设立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资质管理要求、运营前符合性测试评估、运营服务要求等。
三、各地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情况
“十三五”以来,为破解起飞难题,提高飞行便利性,各地区展开了不同类型的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试点探索,梳理如下:
华东地区。华东通航服务中心已于2018 年5月15 日试运行。按照政府指导、授权实施、企业落实的试点思路,明确各方职责和责任主体,发挥各方优势,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中南地区。制定了《中南地区飞行服务站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飞行服务站分类标准、功能、申请流程及要求、符合性检查评估要求、设施设备、人员培训、运行监管等内容。2019年4月,中南地区通用航空飞行计划服务系统正式投入试运行。
西北地区。西北地区管理局先后开展通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与服务试点和陕西省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试点,制定了《西北地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飞行服务站系统功能、系统机构与职责、系统分类与配置、系统人员要求、飞行服务站设立、飞行计划申请和受理、运行管理等内容。
在省域飞行服务保障试点方面,“十二五”阶段试点已经证明,隔离、孤立的空域试点难以取得显著成效,无法形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经验。因此省域通用航空运行试点将成为未来低空空域改革试点重点方向。其中四川省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开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省份。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军民共管建设模式,变军民航分块管理为“军地民”协同管理,组建了全国首家省级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起“军地民”协调机制;创新低空飞行模式,划定并公布首批试点空域,实现低空飞行由“管制指挥飞行”模式向“低空目视自主飞行”转变;变“管制为主”的通航运行管理为“放管服结合”模式,建起全国首个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中心,为通航飞行提供全面服务和保障。自运行以来,半年时间飞行架次接近2万架次,在飞得多、飞得畅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因此,通过突破省域低空空域划设、军民联合审批机制、飞行服务保障、运营维护、补贴培训等,打造通用航空运行省级样板,固化试点经验,进而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推进,将极大推进通用航空进一步跨省域、跨区域、甚至全国范围内顺畅运行。
综上,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涉及低空空域运行规范、系统功能架构、设施设备、运营维护、标准体系等诸多方面,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顶层设计,离不开地区管理局、地方政府、通航企业、通用机场、研发制造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实现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网络化部署与运营,真正推进通用航空“飞起来”。
本文对当前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现状、改革新政策、发展趋势做了简单梳理。如需了解详细内容,敬请关注即将于6月25日—27日在京举办的“第三期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研讨班”,邀请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地方政府、通航企业、通用机场将共同探讨总体方案推进情况、低空监视技术政策、国内外通航飞行服务站建设运营、通航气象与情报现状与规划、各地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建设、四川省低空空域管理试点、海南省低空空域综合保障、无人机运行管理试点等内容等。
作者:管祥民
文章转载自: 民航管干院-通航系